主旨:本校「教師承接專題計畫與產學合作案獎勵要點」業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即日起生效。
一、依109年5月14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通過。 二、本要點置於研發處首頁/法規與表單下載/研究服務組,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