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主旨:為擴大協助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服務,請協助轉知貴校應屆畢業生有關勞動部發送就業服務電子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3年5月17日勞動發就字第1130507608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輔導服務,勞動部請本部調查並提供即將畢業且願意接受該部就業服務之大專校院青年名單,於本(113)年5至8月按月發送客製化電子報(依學校所在轄區資源)予各青年;5月份於5月27至31日發送,提供其系所對應行業之職缺、就業期待問卷及各分署服務資源,並依青年填復問卷內容,由勞動部所屬分署安排專人主動洽聯以輔導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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