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臺教技通字第1142300106號函辦理。為強化實習場所安全及確保性別友善實習環境,請各校辦理校外實習課程應落實實習機構評估(詳細內容如附件一)。
二、依教育部臺教技通字第1130134492號函辦理。依勞動部所訂「勞動教育促進綱領」,配合轉知勞動部提供勞動權益教育教材及師資名單:
(一)勞動權益教育教材:該部編製「職場高手秘笈」、「電資人生涯攻略」及「金融業職涯攻略」等手冊電子檔,置於全民勞教e網─非影音教材─青年就業教材專區(網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topic.php?topic=7&item=4)。
(二) 勞動教育師資名單:全民勞教e網─勞教師資專區(網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expertN.php?cgp =t1)。
三、提醒關於本校各系所學程實習要點修正及實習委員會設置:
請各系所學程尚未完整或是需修改實習要點修正及實習委員會設置者,盡快完成實習要點之修正及實習委員會之設置,並繳交修正後之要點及實習委員會名單至本處備查。
四、各系所學程於執行學生校外實習時,應以維護實習學生權益為原則:
(一) 請務必辦理實習行前說明會:為落實學生勞動權益及勞動安全,應於實習前與實習學生充分溝通及宣導,避免實習學生不適應情形,並強化學生瞭解實習課程規範(含學分數、實習報告繳交等規定)、實習內容等事項。
(二) 請務必落實實習合約之簽訂:依據教育部規定,各系所學程務必與實習機構簽訂「實習合約書」,其中「實習期間、實習時數、實習內容、實習薪資(或獎助學金)、保險、休假方式等相關規範」應明確於實習合約中訂定,並確實依據實習合約執行。本校合約範本可參考「雙方產業實務實習合約書(範本)」及「三方產業實務實習合約書(範本)」。
(三) 請務必辦理學生實習「校外實習團體保險」:相關保險資訊可參考「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相關連結:學生產業實習媒合資訊平臺/產業實習簡介/ 實習團體保險(網址http://internship.yuntech.edu tw/)】。
(四) 實習機構評估:
實習前各系所學程應確實派員至實習機構實地進行評估,內容應包括實習工作內容專業性、實習權益保障、實習場所安全性等項目,並做成評估紀錄提至實習委員會。
(五) 教師訪視實習機構:為了使實習學生獲得良好之適應與學習,實習期間應指派實習輔導教師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訪視實習機構,輔導實習學生。
(六) 學生中止及轉換實習與不適當之合作機構:
各系所學程如於實習期間知悉實習機構違反勞動法令或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情形,應重新評估實習機構適切性,確認實習機構違反規定改善情形以及是否有影響學生實習安全之疑慮,必要時召開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確認實習安全無虞。
(七) 建立完整通報、協助及輔導機制:處理機制應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規定辦理,且應主動積極介入、協助並輔導實習生,通報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同時務必善盡保護當事人之義務。
五、有關學生產業實習之相關作業流程,請參考「學生產業實務實習標準作業流程」文件。另教育部公告之「學生校外實習作業參考手冊」等文件,可至學生產業實習媒合資訊平臺/產業實習簡介/相關法規項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