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函轉外交部為因應國人赴緬甸、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工作落入詐騙陷阱並遭限制人身自由事宣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11年7月29日外亞太六字第1111302740號函辦理。 二、檢送外交部製作之警語標示海報2件(電子檔),請於適當空間張貼上揭警語標示海報,並請於班級社群平臺群組中加強宣導相關新聞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