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產業實務實習要點」法規調整草案說明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111學年度推動技專校院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評量報告」之委員建議,調整本校「學生產業實務實習要點」。
二、本次法規調整重點如下,請各系所(含學位學程)預做準備,待法規通過後另函文通知:
(一)系所(含學位學程)辦理學生實習課程應訂定相關實習法規,並成立系級實習委員會。
(二)系級實習委員會應由系所(含學位學程)主任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其成員應包含四至六位教師代表、實習機構代表及學生代表至少各一人。
(三)系級實習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三、各系所(含學位學程)已訂定有相關法規者,請檢視內容是否需修正。
四、相關法規調整草案說明資料請至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就業暨校友服務中心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