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0/29 公布115學年度獲獎名單
經本校115年10月14日教育部補助博士生獎學金校內審查會議決議通過獲獎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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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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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O雋、游O宇(工程科技研究所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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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O民(機械工程系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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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O如、蕭O廷、劉O彤、張O升(設計學研究所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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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O育(財務金融系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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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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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O容(資訊管理所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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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聲明書及注意事項已email予正取生,請獲獎生於時限內繳交所需資料。
逾期恕不受理,且可能會影響自身續領獎學金之資格,請務必配合辦理。
若有其它疑問,請與本處研究企劃組廖怡鈞聯繫(ext.2532)。
115/9/24 公告延長受理校內申請資料至115/10/7(三)17時止
一、教育部114年6月19日臺教高(二)字第1142210791O號函核定本校115學年度核定名額8名。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申請人請於115年10月7日(三)17時前,提交已核章之申請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校研發處研究企劃組。
三、申請資格: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一)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二)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三)已支領國科會獎學金者。
(四)獲獎學生未依限提交每年定期評量相關資料。
***本獎學金獲獎學生經查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獎學金核給金額、年限:
(一)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四萬元,獎勵期間自當年度8月1日起至隔年7月31日止。
(二)獎學金由教育部補助三萬元,本校與企業配合款一萬元。
五、支領規定:
(一)受領獎學金學生「不得」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之獎學金。
(二)教育部補助款(3萬元):學校不得對學生增訂附有負擔之支領條件。
(三)學校及企業配合款(1萬元):不得以其他非金錢給付形式折抵例,如減免或折抵設備使用費等。
六、獎勵名額及分配方式如下:全校各年度獎勵名額由教育部核定,校內進行申請資料審查評選後,將另行公告獲補助學生名單(公告日待定)。
七、申請文件:
(一)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二)各項證明文件:在學成績、碩士論文、已發表之學術期刊、著作、作品、專利、成果、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或其他有利資料等。
八、本案聯絡人:研究發展處研究企劃組 廖怡鈞(#2532)。
